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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境外(包括港澳台)进入到中国大陆销售的化妆品必须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www.sda.gov.cn办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九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详见以下说明)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理《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化妆品定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九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
育发类: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染发类: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烫发类: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脱毛类: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美乳类: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健美类: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除臭类: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祛斑类: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防晒类:指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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