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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频美容设备在医疗器械中的适用范围
射频美容设备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的要求,分类编码为09-07-02,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器械指导原则中定义的射频美容设备是指利用特定频率的射频电流(通常为200kHz以上)或电场(通常为13.56或40.68MHz)等电能作用于人体组织产生热效应,以实现治疗皮肤松弛、减轻皮肤皱纹、收缩毛孔、紧致/提升皮肤组织,或者治疗痤疮、瘢痕,或者减少脂肪(脂肪软化或分解)等作用的产品。射频美容设备既包括立式/台式(大型)设备(通常以网电源供电方式运行),也包括手持式(小型)设备(通常以内部电源方式运行)。如果射频能量和其他能量可以同时输出,还应结合其他能量的相关作用整体考虑产品的安全有效性,相关研究均应在能量同时输出的状态下进行验证。
需特别注意的是在整形美容领域使用的高频手术设备。该类产品虽然同样是利用高频电流作用于人体,但实现的是切割凝血效果,与射频美容设备作用机理不同。
配合射频美容设备使用的导电凝胶以及可拆卸的冷却剂、冷却罐等产品,不与射频美容设备一同注册。治疗过程中使用的皮肤贴、记号笔等非医疗功能附件,通常不作为产品组成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