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政策法规返回首页
新化学物质登记申报注册服务
1、新化学物质登记申报注册服务
为了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的环境管理,控制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 境,国家环保部制定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按照《办法》,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进口者,必须在生产前或进口前向CRC申领相应的登记证,方可从事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的活动。
常规申报、简易申报、科学研究备案。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7号)
2、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Chemical Registration Centre of MEP,CRC-MEP)
环境保护部下属的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方面的技术支持单位,挂靠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业务工作由环境保护 部污染控制司固体处负责,除目前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和《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的工作外,还重点从事改进我国化学品 环境管理的方法和技术等方面的工作。
3、服务内容
项目
|
说明
|
IECSC查新 | 公开库、保密库 |
申报类型评估 | 根据吨位、用途、委托方的信息,评估申报类型 |
制定申报方案 | 根据现有数据、申报类型、使用和暴露信息,制定最优化的申报方案 |
定期报告 | 按月或按季度,详细汇报项目进度 |
国外报告翻译 | 审核非中文的试验报告的可用性 |
翻译报告摘要 | |
安排试验 | 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不同需求的实验室供客户选择 |
客户选定实验室后,与实验室签订委托协议 | |
制作每月或每季度的进度表反馈给客户 | |
审查结果的完整合法性 | |
整理实验结果并提交给委托方 | |
撰写豁免试验说明 | 基于已知的试验数据和使用、暴露信息,撰写豁免试验说明 |
风险评估报告 | 根据物质的理化、健康毒理、生态毒理测试结果,使用和暴露信息,评估环境风险,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
制作、提交申报卷宗 | 整理测试数据和使用、暴露信息 |
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 |
编制注册宗卷、提交 | |
制作、翻译MSDS | 委托方提供物质已有数据或原有版本 |
按照中国相应法规制作、翻译MSDS |